2014年漳州市诏安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寸照片应自行贴好,须本人签名,使用A3复印纸双面打印后对折使用。其中,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申请任教学科”栏,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原则上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非师范专业、社会人员所填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含前置和现学历所有学历证书复印件,国民教育系列的,第二学历须学历更改审批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提交报到证,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复印”;公办在职教师申请免于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须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任教学科证明。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籍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代理证明;
5、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2002年8月前由漳州市教育局认可的"两学"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者,应提交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语文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一式一份,可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单位填写人签名”由签署意见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不得由本人签名。申请人《鉴定表》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务必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意见及盖章。
9、《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采用《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一份,照片(1寸)应自行贴好,等待现场确认后,由确认点通知组织体检。
10、照片要求: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寸1张(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网上上传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应为同一底板,否则证书无法办理,后果自负。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三)、材料整理要求: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需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各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