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教育委员会招聘12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为加快推进江北区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充实新生力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区教育委员会研究,决定从区外引进一批教师和住校校医。现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将在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均合格人员按规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等。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区人社局和区教委审批同意,按有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凡在2014年8月31日前不能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予办理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引进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区教委统一领导,在区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证件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
(本简章由江北区人社局、江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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