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2014年招聘176名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4.面试成绩中音乐、美术、体育类的专业技能测试占40%,试教(或试讲、说课)占30%,面谈占30%。其他学科试教(或试讲、说课)占70%,面谈占30%。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学校(园)根据各职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且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的拟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番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七)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番禺区人事局网站(http: //renshi.panyu.gov.cn)、番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视实际情况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八)办理接收手续。
对确定拟聘用的各类教师,区教育局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引进、接收和聘用手续。
(九)番禺籍生源2014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的聘用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应聘到义务教育学校、没有任教资历的应届毕业生,由番禺区教育局或教育指导中心先安排到其他学校交流2年,再回应聘学校任教。
(二)我区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三)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具有教师资格证,但没有被录用的应聘者,自动进入我区临聘教师库,有效期一年。一年内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此类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本招聘通告的解释权在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六)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08、409室
邮政编码:511400
联系电话:84641671、84641661
联 系 人:陈老师、黎老师、钟老师
投诉电话:84641683、84641671
附件1:2014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xls附件2:2014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