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2014年招聘12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考察结束后,组织11-23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报考岗位范围内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考生选中的单位不得拒绝接收,考生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拒绝选岗及选岗后放弃的均不再递补人员。选岗按报考岗位由铜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现场全程监督。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主管单位统一填写《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报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并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协议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单位,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八、本公告由徐州市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铜山区人保局:0516-83405919
铜山区教育局:0516-80266980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340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