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教委2014年招聘77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2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昌平区教委所属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
见附件1: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第2次公开招聘所需岗位及条件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社会人员不解决集体户落户问题。
(四)招聘相关信息在昌平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报名资料不全者不受理报名。
(六)无教师资格证的学历专业要求为相同门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学历专业不限,教师资格须与所报岗位相符(具有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者视同具有教师资格证)。
六、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凡与参加公招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教委人事科联系人:段老师 、孟老师
咨询电话:010-69742366
监督电话:010-697114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30
昌平区教委
2014年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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