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626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1.面试工作全市统一时间,分市、县两级分类进行。
2.面试比例为1:2。
3.除医疗、医技、护理、教师等专技类岗位的面试要进行实际能力测试外,其他岗位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市、县市区医疗、医技、护理、教师专技类岗位招聘面试工作分别由市、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市、县市区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技类岗位面试工作分别由市、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分别由市、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由郴州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在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郴州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一、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相同专业包含多个岗位进行合并招聘的,在考察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十二、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选择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误,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网上报名未缴费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但网上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4. 报考人员报名缴费后,应认真核对“我的报名信息”,报考状态显示“缴费成功”,报名工作才算完成。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聘考试技术支持服务部门联系。
5. 5月6日将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9日17: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5月12日将公布部分岗位核减招聘计划数。
6.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7.凡参加汝城、桂东、安仁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列为拟聘人员的,不得再列为此次郴州市市直及其他县市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
8.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进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十三、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2871398。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2871247。
技术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