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招聘32名中小幼教师
连云港市2014年连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连云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个人自行择业。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仍实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
八、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紧缺专业及学科,经上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开考前公示。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解释。
连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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