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2014年招聘116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等。2014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大学专科学历的需提供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资料准备不充分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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