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2014年招聘6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其中,χ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线,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广州市黄埔区考点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普招”和“特招”两种方式进行。
1、普招: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特殊教育,汽车、电子商务、机电、物流,学前教育,中小学计算机学科,采取普招的方式进行,考试由笔试、面试(微型课)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笔试设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微型课);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微型课),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大院(黄埔区委党校)2号楼1楼。
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3或附件4)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⑤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微型课)人员名单于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3)面试(微型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线,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特招:中小学美术、音乐、体育学科,采取特招的方式进行,考试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微型课)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自行打印的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85%)和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知识(1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设合格线,按照招聘学科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考生在专业技能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专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大院(黄埔区委党校)2 号楼1楼。
③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3或附件4)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④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⑤资格审查合格、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3)专业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测试各学科的专业能力:音乐教师主要测试声乐表演和乐器演奏等;美术教师主要测试素描、国画或色彩;体育教师主要测试身体素质和专项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合成成绩高低顺序,各职位招聘人数以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微型课)
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线,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笔试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