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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2014年招聘150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2014-03-31 14:04:14教师39 收藏
长沙市芙蓉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

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1:5),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面试与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录人选——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公告:3月28日将在芙蓉区人民政府网站、芙蓉区人才网、芙蓉区教育局网站、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长沙市教育人才信息网和长沙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报名时间:4月7日—4月10日共四天(每天8:00-21:00)。报名截止时间4月10日21:00。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公告为准。报名时需要上传相应资料原件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长宽不超过800*600,大小不超过1M。

在职类:①身份证(正面)、②学历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③教师资格证、④普通话证、⑤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合同、聘书、年度考核表或单位证明等);

毕业生类:①身份证(正面)、②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③师范专业就读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盖章)、④普通话证、⑤就业推荐函(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7日—11日共五天(每天8:00-21:00)。组考单位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4、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7日—18日共两天(每天8:00-21:00)。考生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

5、现场采像、笔试:4月19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和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公告)。

(1)开考前20分钟,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室进行现场相片采集。

(2)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岗位的笔试,文化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的笔试合并进行,分值100分。

(3)考试时限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4月30日—5月2日共三天,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5月3日(8:30—12:00,14:30—17:00)到芙蓉区政府419办公室提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5月5日上午(8:3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5)笔试后,报考同一岗位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20名的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2.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其他岗位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6、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0日(周六)一天。入围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函、就读期间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只有报考英语岗位的需要)、《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范专业就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②在职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只有副高职称的需要)、《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只有报考英语岗位的需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任教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和试教环节。

7、面试与试教:5月17日(周六)。面试与试教的具体时间要求和地点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上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责任自负。面试与试教合并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与试教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应聘者面试与试教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与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面试与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8、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与试教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等时按面试与试教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9、体检: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在面试与试教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10、考察及资格复核: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含资格复核)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在面试与试教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