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上杭县2014年招聘91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5)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师范类往届毕业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幼儿教师职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不含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如还没有教师资格证,须提供对应职位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
(6)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及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8)网络报名登记表一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报名现场填写《2014年上杭县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幼儿园、特殊教育)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样附后)。
(9)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2、我县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教师和我县民办幼儿园(班)教师应聘幼儿教师职位的,应在网络报考前随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审核:
(1)身份证;
(2)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在我县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的教师提供任教所在的中心小学(中心校、实验幼儿园)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5)在我县民办幼儿园(班)的教师提供以下材料:与所在民办幼儿园(班)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任教期间的课程表、工资册等有效证明材料;
(6)《2014年上杭县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幼儿园、特殊教育)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表样附后)。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班)教师的报名表须分别经所在中心小学(中心校、实验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班)审核同意并签署“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学校(园)公章。
(7)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三)考务费:
1、所有招聘职位的考务费均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精神,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80元的标准收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在现场报考时收取,其余应聘人员在网上报考时完成网上缴费。
2、按上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不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均不予返还。
3、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和城镇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低保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四)加分申报:
1、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2014年行将服务期满)、未正式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加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2014年3月17日-3月23日)由本人向上杭县公务员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公务员局、即原县人事局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上杭县公务员局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原始分成绩。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已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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