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安远县2014年招聘中学教师公告(110名)
3、资格审查。2014年3月24日--3月26日,县人社部门会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审查报考者资格条件。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4、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财政部财综字〔2003〕470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考服务费100元。
5、领取证考证:2014年3月27--28日,报考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业务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闭卷笔试和说课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安远二中新校区(原安远实验学校)。笔试总分为100分。分专业统一组织命题笔试,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其中舞蹈专业考音乐专业知识),高中知识与初中知识各占50%(学前教育、音乐、舞蹈、旅游专业考试内容为大学知识),分别按高考难度与中考难度命题(学前教育、音乐、舞蹈、旅游专业按大学考试难度命题)。笔试成绩在安远人才热线和安远教育网网上公布。
笔试加分: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09〕52号)和安远县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意见的通知》(安计生领字〔2010〕5号)精神,对农村已扎二女户(含已扎一女户)家庭女孩(包括夫妻双方)参加考试的,在其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根据2013年4月19日《中共安远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第七期)精神,对退伍的大学生军人参加考试的,在其笔试成绩上加5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类别、分专业按照实际招聘名额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名额在4人以下(含4人)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名额在5-10人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名额在11人-19人的按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名额在20人(含20人)以上的按1: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个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学前教育、音乐、舞蹈、旅游专业面试时加试技能考核内容,占50分),主要考测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和能力。
(1)普通高中类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类面试时间:2014年4月1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安远二中新校区 。
(2)农村初中类面试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安远二中新校区。报考普通高中类兼报农村初中类考生,如笔试成绩未达到普通高中类面试入围分数但已达农村初中类对应专业面试入围分数,或参加高中类面试后考试总成绩未达普通高中类录用分数,可参加农村初中类对应专业面试,不参加兼报类别面试者,视为兼报弃权。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学前教育、音乐、舞蹈、旅游专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签约。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类分专业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普通高中类按一中优先原则),如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由用人单位与合符条件人员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注明: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8月15日前,按本人所报考学校、对应专业的招聘条件要求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所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废。如实际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则按考试总成绩酌情择优确定签约人数。签约时间2014年4月4-5日。
(四)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安远县人民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时间在2014年4月7日-- 9日。因有参考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本次考试人员中,分类别、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
(五)政审考核。体检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因政审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分类别、分专业按照本次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政审时间在2014年4月10日--4月25日。
(六)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于 2014年 5月10日前,在安远县人才热线和安远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2014年8月15日前,应聘者要及时按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到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审核,否则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等额替补。资格审核全面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安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核编申报表》,经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远县教育局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和上编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携带本人的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证》(注:《就业报到证》需事先经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签章)。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聘用。
七、待遇
1.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见习期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安远籍以外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由县政府一次性发给安置费2000元。被录用的安远籍以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五年内(服务期限内)分年度分别给予1万元、1.6万元安家补助。被录用的安远本籍且家在县城规划区外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五年内(服务年限内)每年分别给予4800元、7200元的住房补贴。
2.工龄计算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及县相关优惠政策规定执行。
八、设定最低服务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