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浦城县教育局2014年选调36名小学教师通知
6、拟选调人员确定。根据各学科选调名额,按笔试成绩,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根据2009年9月1日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①教育部或省级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南平市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③南平市委教育工委、南平市教育局或浦城县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④浦城县委教育工委、浦城县教育局或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然并列,则以参加工作年限长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采取赛课的方式,成绩高者优先。
7、选调资格复审。拟选调人员持由所在学校校长签署具体意见后的“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及选调条件中规定的有关材料提交教育局人事股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资格复审时,拟选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需上交的材料:①由本人签名确认的《专业知识》成绩;②由本人签名确认以及所在学校校长签署具体意见后的网上报名表;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三个学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8、选调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浦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教育局公示栏内公示5天。
9、选调人员的调配。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不同学校选调同一学科的,则根据选调人员名单,按学科进行电脑随机确定选调人员任教学校。被选调教师的岗位聘任按照调入新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成立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张昌华任组长,教育局局长吴惠强、公务员局局长祖强、编办主任陈金美、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危志荣、教育局党委书记朱素春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素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2843040。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参加选调人员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请各校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全体教师。
浦 城 县 教 育 局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