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贡大安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驾驶员公告(4人)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大安区政府、区人社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及监督电话。公示2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及待遇
经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大安区人社局备案。
(一)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含上岗前培训考核。经培训考试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各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用工形式为临时用工,不占单位编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二)待遇
按《大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外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驾驶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安区监察局5522240)
十二、本方案由大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10673
大安区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驾驶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