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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简章

2014-02-19 08:34:38公务员1367 收藏
应届毕业生求职网 > 公务员招考 > 常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常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二)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资格初审工作的职责分工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的,经审核单位同意,应在体检前提供)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复审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上述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复审期间内,未参加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和体检在面试前进行。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字后,当场送达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在体检前进行,其参测比例为1∶5,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人选。因体能测评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招录体检工作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组织考察(政审)。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单位由该辖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单位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审核和监督。

  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用人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统一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部门发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应届毕业生须凭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录政策、录用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严肃考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与社会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考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519)85680638、85681915、85681912

  考务咨询电话:

  (0519)88297772、86617136

  监督举报电话:

  (0519)12380、85682012

  六、本简章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2014年常州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4年常州公务员考试政策解答

  2014年常州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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