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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要点大全:公文写作与处理

2015-10-05 23:02:32公共基础564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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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公文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6)根据来源,在一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3、政府系统的通用公文文种

(1)规范性文件

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

办法。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2)领导指导性文件

命令(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旅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