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综合知识 > 公共基础

公共基础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要点大全:法律

2015-10-05 23:02:10公共基础682 收藏
[!--smalltext--]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26、行政诉讼基本知识

行政诉讼特有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不适用调解原则;(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行政诉讼管理的分类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