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smalltext--]
5.世界各地相继设立法律法规保护动物。
德国的《动物保护法》规定:每个与动物打交道的人必须仁慈的对待动物,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物质条件。德国农业部下属的有关机构有权对饲养场所和饲养者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动物的活动和居住空间、饲料成份、饮水质量、卫生条件、光线强弱和气温条件等。
意大利都灵市会议的一部法律规定,狗主人可以骑自行车遛狗。“但其速度不能使狗太劳累”;如果狗主人连续三天不遛狗,将被处以最高达650美元的罚款;主人不能给自己的宠物染色,或出于“美学动机”截取身体的任何一部分,如割掉狗的尾巴等。
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是1911年通过的,之后陆续出台了很多专业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保护法、实验动物保护法、家禽运输法案,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规定的非常细致。2007年还出台《动物福利法》,其中规定:造成动物体超重标的主人可能会因“失职”而面临罚款甚至监禁。
我国在2009年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篇)试图与国际通行法律接轨,针对农业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等六大类别,也会作不同的要求。按照建议稿的内容,如果伤害动物,将视情节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如果虐待动物致死,将负一定的刑事责任。建议稿中着重强调了“动物福利”的重要性。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