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省珠海高新区数字高新指挥中心招聘1名公告
2019年广东省珠海高新区数字高新指挥中心招聘1名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或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1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9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数字高新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数字高新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5.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作为凭证;邮箱报名,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报名资料进行原件复查,咨询电话:0756-3629044,刘小姐。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1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珠海高新区数字高新指挥中心办公室(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港乐路8号大洲科技园B区数字高新指挥中心)。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3A、10、68、69路公共汽车,在“渔村”巴士站下车。
4.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1份(报考者须在报名表 “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1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注: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将上述报考资料扫面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zgxzhzx@163.com,资料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写明,如“招商专员+张三”。
(3)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证明原件、社保缴费记录等;
(4)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并附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通过报名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后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职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