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交流中心招聘139人公告
2018年内蒙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交流中心招聘13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招聘政务辅助工作人员139名(具体见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海勃湾区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4.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可不受户籍限制(不含在职教育)。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下午18:00,在截至时间前未提交完整的报名表,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乌海市文体中心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蓝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公开招聘政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4.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于2018年12月15日下午15:00至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联系人:刘欢 电话:2059589
(二)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三)考试
1.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和面试相加的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2.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占总成绩的40%。
4.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后管理及待遇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38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缴纳社会保险。
人员管理:政务辅助工作人员不使用编制管理,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如需要续签,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3-2059985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对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名者应当保持电话联系通畅,如因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考试相关信息请随时查看海勃湾区政务网,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