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包头广播电视台人才引进9人公告
2018年内蒙古包头广播电视台人才引进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包头广播电视台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充实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队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和《包头市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9名,应聘人员需具备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包头广播电视台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符合高层次和紧缺急需实际。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3、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前1000名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原“985”、“211”院校。
三、实施步骤
人才引进按照发布人才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面谈、专业测评等形式)、体检及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及包头广播电视网(www.btgdt.com)发布引进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以电子邮箱内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直接将相关信息发送到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需求表),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直接发送至包头广播电视台指定邮箱(442656402@qq.com)。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人才引进需求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报名与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8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情况向本人反馈。资格审核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说明理由。初审通过人员按照用人单位通知要求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原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开考比例(拟录用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当开考比例低于1:3时,报请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当面试考核比例达到1:1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需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按照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分批次、分行业完成面试考核工作。面试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采取专业水平测试和职业技能操作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时另行通知。面试考核结束后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需求情况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综合素质,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五)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将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总审核后,提交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编委领导审定,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业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受聘人员对符合《关于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面试考核、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人才引进面试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其他事项
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照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政策咨询
1.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6988219、6988357
包头广播电视台监察审计部:6988220、698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