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新乡卫辉市公安局看护队员招聘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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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受卫辉市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人纪检监察看护队伍,专职负责看护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共计划招聘看护队员50名,其中男性40人,女性10人。招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由卫辉市英杰人才信息劳派遣有限公司和卫辉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 报考条件
(一)自愿从事看护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体能、身体素质。
(二)具有高中(中专、职高)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不限,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11月1日至2000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三)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四)曾被开除党籍、学籍、公职,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吸毒史的人员,以及参照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予以报考。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25日,上午8:30分至 11:30,下午2:30至5:30 。
(二)报名地点:卫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卫辉市公安局看护队伍招聘登记表》一式二份。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安排以通知为准。根据面试结果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实际聘用指标,缺额人数由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增填补。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需到报名处领取介绍信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无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的证明材料,卫辉市公安局将组织专人进行审查。
六、聘用和用工形式
(一)聘用人员由招聘机关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综合考虑,择优确定。
(二)由卫辉市英杰人才信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并向卫辉市公安局进行劳务派遣。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予聘用。
(三)新录用看护人员上岗须服从分配并签订承诺书,工作至少满1年,1年内无特殊原因不得辞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由政府出资,不低于卫辉市政府最低工资标准,享受相关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并建立薪酬动态增长机制。同时配发训练、执勤服装、被褥等物资。驻勤时吃住免费。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卫辉市英杰人才信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招聘工作进度,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咨询电话:0373-4488100
卫辉市英杰人才信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