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喀什岳普湖县辅助干部招聘260人公告
2018年新疆喀什岳普湖县辅助干部招聘26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止。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人才支持,经岳普湖县委、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内自聘事业编辅助干部2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服从分配”的招聘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18周岁(2000年10月后出生)至35周岁(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应届毕业生),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毕业生MHK等级水平须为三级甲等以上。
2、复转军人,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到嘉奖或者三等功以上的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3、户籍、族别不限。
4、此次招聘男性234名,女性26名,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年龄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
(二)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品行,自愿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
4、复转军人服役期间曾受过处分不得报考。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8年11月11日)
通过喀什人事人才网、岳普湖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11日至12月1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 勇、 张永建
联系电话:13899173638 18999635784
地址: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地址:zhangyon087@qq.com
报名事项
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5张,少数民族考生MHK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新疆岳普湖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新疆岳普湖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政审表》。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考生须于12月10日前携带所需证书原件到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处,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三)笔试(12月11日)
资格审查、政审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笔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实际情况划定。
>>>>>>2018年新疆喀什岳普湖县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四)面试(12月16—17日)
笔试成绩达到确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计算总成绩,不进入后续程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能测试(12月19日)
1、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内容参照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六)体检(12月20日)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和招录名额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复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1、聘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聘用前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2、待遇
(1)工资待遇: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拟聘用人员录取上岗后待遇参照我县事业编制干部待遇,同工同酬。本科7714.29元/月(含五险一金)、大专7202.16元/月(含五险一金)、中专(高中)7099.18元/月(含五险一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县财政统一按月发放。
(2)住房待遇:未婚人员两人提供公寓楼一套;已婚带家属人员可提供一套公租房(无产权)。
3、本次招录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全部免费。
四、纪律监督
(一)对招考中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录用等各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 督 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临时指派
监督电话:0998-6822359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8年新疆喀什岳普湖县事业单位笔试课程
附件:
1、《新疆岳普湖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新疆岳普湖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岳普湖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人社局代章)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