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部分单位招聘58人公告
2018年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部分单位招聘5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因工作需要,长丰县部分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 竞争 平等 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长丰县部分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1、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 11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生登录合肥猎头网(www.hfjyz.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9:00至 11月 17 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长丰县部分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必须于报名后至 11月19日17:00前登录合肥猎头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至 11月 21日12:00前通过合肥猎头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11月 23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完成改报后,考生可于11月29日至11月30日直接登录合肥猎头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1、考试科目:
科目一:《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
科目二:《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
8:00—9:30 科目1
10:00 —12:00 科目2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成绩。《科目一》与《科目二》按4:6权重计算笔试(合成)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下同。),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以下递补环节也按此原则决定取舍)。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或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宣布分数。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数只有1人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和待遇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作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入长丰县事业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本人与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县电视台、交通运输局岗位,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用人单位事业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4、县法院、司法局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暂按人均5万/年标准执行(含社会保险费)。
5、县发改委、机关工委、市场局、国土局、新闻传播中心岗位,年工资福利待遇在6.4—7.0万之间(不包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按照长办[2018]58号文件规定执行。
6、县环保局180019和180020岗位,年人均工资福利待遇12万元(包含社会保险费)。180021岗位年工资福利待遇在6.4—7.0万之间(不包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按照长办[2018]58号文件规定执行。
7、县住建局岗位年人均工资福利待遇12.5万元(包含社会保险费)。
四、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三)联系电话
咨询:0551-66671050(长丰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