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社区招聘199人公告
2018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社区招聘19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大力推进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化建设,选优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根据市、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系列文件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共两大类人员)
(一)第一大类: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1.党建工作指导员
岗位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助所在党组织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开展组织活动,做好党员组织、党员管理日常工作;配合做好党群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推进党群共建;协助沟通联系上级党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党建有关工作任务。担任相关社区第一书记,指导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员开展党建工作。
报考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3年以上党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0月31日);
(2)党性强、作风好,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0月31日)。
(5)报考区“两新”组织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指导需具备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学历,报考街道党建工作指导员无专业限制。
2.新兴领域区域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
岗位职责: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完成上级党组织提出的各项任务;兼任区域党群服务站站长,负责区域党群服务站工作;负责党委自身建设;组织制定和实施党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区域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指导协调驻区“两新”组织党建和群团工作。
报考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党性强、作风好,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0月31日)。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有在商务楼宇、园区、商圈市场和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历的党员。
3.组织员
岗位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助社区党组织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开展组织活动;做好党员组织、党员管理日常工作,及时维护更新党建信息系统,报送党建工作信息;配合做好党群服务站日常管理,推进党群共建;担任社区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协助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协助沟通联系上级党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党建有关工作任务。
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10月31日)。
(二)第二大类: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1.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2.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
5.无违法违纪记录;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有基层工作经验者、复退军人优先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第一大类:全区计划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3名、新兴领域区域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4名、组织员职位135名,主要从事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其中岗位代码A代表党建工作指导员、B代表新兴领域区域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C代表组织员。具体分布安排如下:
序号 | 招考单位 | 岗位类别及代码 | 序号代码 | 招聘人数 |
1 | 区“两新”组织党工委 (区委组织部) | 党建工作指导员(A) | A01 | 2 |
2 | 琶洲管委会 | 组织员(C) | C02 | 3 |
3 | 赤岗街道 | 组织员(C) | C03 | 2 |
4 | 新港街道 | 组织员(C) | C04 | 14 |
5 | 昌岗街道 | 组织员(C) | C05 | 22 |
6 | 滨江街道 | 组织员(C) | C06 | 6 |
7 | 素社街道 | 组织员(C) | C07 | 6 |
8 | 江南中街道 | 组织员(C) | C08 | 6 |
9 | 海幢街道 | 组织员(C) | C09 | 14 |
10 | 南华西街道 | 新兴领域区域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B) | B10 | 1 |
组织员(C) | C11 | 4 | ||
11 | 龙凤街道 | 新兴领域区域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B) | B12 | 1 |
组织员(C) | C13 | 5 | ||
12 | 沙园街道 | 党建工作指导员(A) | A14 | 2 |
组织员(C) | C15 | 10 | ||
13 | 南石头街道 | 新兴领域区域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B) | B16 | 1 |
组织员(C) | C17 | 6 | ||
序号 | 招考单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14 | 凤阳街道 | 党建工作指导员(A) | A18 | 3 |
组织员(C) | C19 | 5 | ||
15 | 瑞宝街道 | 新兴领域区域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B) | B20 | 1 |
组织员(C) | C21 | 2 | ||
16 | 江海街道 | 党建工作指导员(A) | A22 | 1 |
组织员(C) | C23 | 9 | ||
17 | 南洲街道 | 党建工作指导员(A) | A24 | 1 |
组织员(C) | C25 | 2 | ||
18 | 琶洲街道 | 党建工作指导员(A) | A26 | 1 |
组织员(C) | C27 | 5 | ||
19 | 华洲街道 | 党建工作指导员(A) | A28 | 1 |
组织员(C) | C29 | 7 | ||
20 | 官洲街道 | 党建工作指导员(A) | A30 | 2 |
组织员(C) | C31 | 7 |
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多报单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第二大类:全区计划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47人。
序号 | 招聘单位 | 序号代码 | 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赤岗街道 | 201 | 2 | |
2 | 新港街道 | 202 | 3 | |
3 | 昌岗街道 | 203 | 5 | |
4 | 滨江街道 | 204 | 2 | |
5 | 素社街道 | 205 | 5 | |
6 | 江南中街道 | 206 | 1 | |
7 | 海幢街道 | 207 | 1 | |
8 | 南华西街道 | 208 | 2 | |
9 | 龙凤街道 | 209 | 4 | |
10 | 沙园街道 | 210 | 2 | |
11 | 南石头街道 | 211 | 9 | |
12 | 瑞宝街道 | 212 | 1 | |
13 | 江海街道 | 213 | 2 | |
14 | 南洲街道 | 214 | 4 | |
15 | 琶洲街道 | 215 | 3 | |
16 | 华洲街道 | 216 | 1 |
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多报单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及录用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笔试内容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知识部分包括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部分包括党务、民政、劳动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与社区居委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试总成绩60分或以上为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联合开展。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大类中的一个职位,多报职位者取消所有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从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至11月14日(星期三)现场报名,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4.报名材料:
(1)第一大类:《2018年海珠区招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党员证明(党费证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需写明入党日期)、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大类:《海珠区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联合开展,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分别派出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集中开展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人员名单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rssgz.gov.cn/、海珠区人才服务专栏http://www.haizhu.gov.cn/site/hzrcw/hzqrcw/上公布。
2.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体检
按用人单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相关部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如遇递补人员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下一轮的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各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提供不了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安排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公休假日)。公示后,由招聘单位发送是否聘用的通知书,考生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申请复核。
(六)其他
此次未被录用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人员将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纳入我区党建工作人才库,综合成绩有效时间为一年。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各用人单位(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分别按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89088073 区民政局,34025849
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