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事业单位招聘8人
2018年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四川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着力优化全区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宜业宜居宜游的新中心城区提供人才保证,我区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温江区简介
温江区是成都市中心城区,地处天府之国腹地,境内四河环抱、千流纵横,自古水旱从人,不知饥馑,素有“金温江”的美誉。温江区幅员面积277平方公里,辖10镇(街),常住人口81万。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87.9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74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437元。区域综合实力位列2017年度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区第71位,四川省县级经济综合评价第5位。当前,温江区紧紧围绕“打造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宜业宜居宜游的新中心城区”发展定位,坚定不移推进“三医融合”产业之城、创新开放进取之城、便捷高效畅通之城、天蓝地绿亲水之城、文明和谐幸福之城,全力建设西部领先、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健康产业高地。2017年,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全线开通,轨道交通17号线开始动工,标志着温江迈入双地铁时代,开启温江区新经济时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国内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专业认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1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11月1日)。
6. 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8年11月1日09:00至11月20日17:00
本次考核采取网上报名,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二)报名流程
1.下载《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博士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详见附件2),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如实、准确填写《审查表》。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特别是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信息不得漏填错填。
2.将《审查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科研成果目录、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cdwjrsj@163.com。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
3.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的形式告知,请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温江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造成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博士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
2.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资格条件相符。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或多岗位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资格审查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原件校验在考核当天进行。考生需提供网上报名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的专业认定等材料。原件校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理论知识测试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政策分析研判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理论知识测试和实践能力测试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考核总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如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以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排序,下同。
3、考核总成绩公布
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中“人事及招考”栏上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2、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中“人事及招考”栏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在职和非在职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结束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
六、工作待遇及发展空间
1. 本次引进人才将成为成都温江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是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的重点培养对象。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转正定级为事业七级职员。
3、拟聘人员除能享受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外,可享受成都市和温江区相关人才政策。
七、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在体检、考察环节如出现需要递补的情况,同一岗位同一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三)本次考核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查(028-82668569)
举报电话: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28-82708289)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查询网站: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n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