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大理州辐射中心招聘8人公告
2018年云南省大理州辐射中心招聘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云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大理州辐射中心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名。外国语言文学类岗位4名(泰语、越南语、老挝语、缅甸语岗位各1名),建筑工程及管理、工程造价预算、会计审计、计算机岗位各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18年大理州辐射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设置参照《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的时间认定为198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均应为2018年10月18日前获得;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2014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4.2018年10月18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2018年大理州辐射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纸质一式二份(同时上交电子版);
(3)本人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5.资格审查:由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方可参加后续招聘过程。凡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视为没有取得相关证书。在学历、专业验证时将按照应聘者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进行审核。
五、招聘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上午9:00-11:00;
2.面试时间:2018年10月28日上午8:30开始;
3.笔试及面试地点:大理大学。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六、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本次考核招聘按笔试和面试两个程序进行。笔试主要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经济常识等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其中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低于1:3的岗位,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后续招聘过程;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注:外国语言文学类泰语、越南语、老挝语、缅甸语4个岗位的笔试内容中语言类知识占70%和经济类知识占3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应聘者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验费用由个人承担,公示期满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按本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州发改委、州人社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州人社局备案。
十、其他事项
(一)成立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州人社局对考核招聘工作予以全程指导。州纪委监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应聘者参加考核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四)公开考核招聘相关表格从公告附件中下载。
(五)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中单位和个人违反其他相关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认定及处理。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公告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2-2316321(大理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9748(大理州发改委人事老干科)
监督电话:0872-2316131(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