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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城管局招聘150人公告

2018-10-09 18:58:42事业单位13 收藏
2018年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城管局招聘15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止。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进一步加强东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

2018年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城管局招聘15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止。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进一步加强东湖高新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50名,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专(含)以上,其中满足在部队担任过班长或副班长职务、党员、立过功的退伍军人等条件之一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

3、有相关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广告传媒、热能与动力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化工类、中文类、思想政治教育类、法学类、管理类相关专业优先,且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4、能适应长期(夜间)户外工作,无精神方面疾病、无吸毒史,男性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本次招聘报名程序如下:

(一)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唯一官方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网,点击“招聘·考试”栏目进行网上报名,选择应聘单位和岗位,认真填写个人资料,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2日(12:00前)登录官方报名网站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三)现场报名审核

查询到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携带以下材料至武汉光谷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信路光谷创业街10栋1楼115室)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陆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

(4)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退伍证等);

(5)近期两寸彩色登记照2张。

温馨提示:未按公告规定时间抵达现场进行报名审核及提交资料的应聘人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作面试安排。

(四)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须登陆武汉掌上人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最新公告。

温馨提示:如应聘人员发现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或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请按公告规定的时间致电咨询工作人员予以更正,其余时间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人员后果自负。

三、面试及测评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的最新公告。面试后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测评人员名单,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政审及体检

政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拟聘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政审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的最新公告。

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及政审等情况,将按面试成绩高低顺次递补拟聘人员,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

经政审、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武汉掌上人才”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政府采购中标的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资格,并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政审、体检。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二)报名咨询电话:027-83883579、83883626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