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张家口怀安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招聘31人
2018年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招聘3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怀安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委托我公司,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因个人原因,部分人员主动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为保持派遣人员稳定性,将真正有意愿从事扶贫攻坚一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留下来,为我县脱贫攻坚提供持续的人才保障,经怀安县公开招聘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补充招聘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的方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期拟补充招聘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1名(如有增加另行公告),其中男16名、女15名(性别要求仅针对本次集中招聘的31人,总量控制,不对应具体用工单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男性(女性)不足的,由女性(男性)递补(岗位需求见附件2)。今后因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及时从本次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没有专业和性别要求的依次递补,因工作需要,用工单位有性别和专业要求的按要求依次递补)。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优惠政策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三农”和扶贫工作,具有到艰苦边远基层一线履职尽职的能力和信心。
2、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爱岗敬业,同意纳入用工单位管理范围,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
3、具有怀安县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 (1986年1月1日至2000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4、学历及专业要求:计算机类、财务会计统计类、法律类、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人力资源管理类,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依据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办文﹝2017﹞44号)、《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空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工作的通知》(张人社字﹝2018﹞151号)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符合规定条件并在我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确定综合成绩时加3分。
6、依据市人社局、教科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张人社发﹝2018﹞6号)精神,对贫困边远地区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和优先推荐就业,应聘者为我县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在确定综合成绩时加3分。
7、凡在我县乡镇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确定综合成绩时加2分。
8、以上5-7项加分条件若存在并列情况的,按最高分计算。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派遣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8年9月29日,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9:00—2018年10月10日下午5:00止(3天)。
2、报名地址:怀安县企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怀安县司令部院),咨询电话:786917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怀安县公开招聘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登记表》,此表一式三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考生还需持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登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A4纸)。如查询不到本人学历信息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书、表)。
“三支一扶”人员需出具服务乡镇和县主管部门两级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需出具县乡村三级证明;在我县乡镇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人员需出具乡镇和股(站、室)两级证明。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与审核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在《怀安县公开招聘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承诺处签字,对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办工作人员在接受相关报名资料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争议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务收费:初审合格的人员,需缴纳考务费100元,特困、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出具证明材料或乡村两级证明)。
5、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条件进行招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比例为5:5,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按时领取准考证,代领的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
3、公布时间及内容: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怀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4、聘用要求: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面试比例的,按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1、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登录怀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时领取《准考证》,委托代领的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2、面试由怀安县企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实施。满分100分,目的是测评考生的报考动机与岗位匹配性、问题解决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表举止等素质。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五)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
结合招聘名额和专业、性别要求,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资格。
(六)体检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怀安县企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复审由县扶农办、人社局和派遣公司共同负责。
体检、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再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派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怀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挑选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有性别和专业要求的按性别和专业要求依次挑选,当符合条件人数不足时,经用工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性别、专业限制予以调剂。符合条件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各用工单位从事扶贫攻坚相关工作。
(八)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二年期限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
聘用待遇主要包括五险、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三部分,其中五险按企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工资为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380元/月;奖励工资为:津贴补贴专科1000元/月、本科1200元/月,绩效补贴360元/月,到县城以外乡镇工作的享受乡镇补贴200元/月。
五、人员管理
按照《怀安县脱贫攻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怀扶字【2018】54号)文件精神,招聘人员必须安置到扶贫工作岗位。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人单位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在职人员的管理范围,实施与本单位职工同等的考勤等人事管理办法,严禁离岗,缺岗,顶岗等违规现象发生。对用工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由派遣公司承担主体责任。对具体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绩效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或终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