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清远连山县财政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满1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三)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的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至9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5楼办公室(吉田镇滨江东路6号)。
(三)联系电话:0763-8732700,联系人:黎莉、蔡文雅。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要求双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正面蓝色底免冠彩照3张(同版);
3.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证明。
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确认符合报名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财务、会计类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9月15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党校1楼阶梯课室(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古县坪)
建议考生提前前往考场熟悉路线及周围环境,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4.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若笔试成绩分数相同,具有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学历较高者优先。
(2)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则最终通过抽签形式确定。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十、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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