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招聘25人公告
2018年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招聘2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17:00止。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国企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分公司)于2015年12月注册成立,经过两年多的开拓与发展,截至6月底,累计投运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突破52.86万KW,实现了从“零资产”到“自负盈亏”的跨跃。7月5日,集团公司与黑龙江省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将依托中俄地区合作开发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俄基金),由黑龙江分公司牵头,进一步落实好集团公司在黑龙江省的各项战略任务目标。
为确保黑龙江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中俄基金等战略任务目标,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分公司现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范围内公开招聘。
二、战略任务目标简介
(一)黑瞎子岛合作开发项目。按照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充分利用中俄基金,以“零碳岛”标准做好岛内岛外能源供应体系规划设计,将黑瞎子岛建设成“生态环保岛、自由贸易岛、国际旅游岛”。
(二)清洁能源发展项目。为提高黑龙江省清洁能源占比,依托黑龙江省丰富的风、光、水(含界河)资源,发挥集团公司清洁能源创新与产业协同优势,借力中俄基金,全面推动黑龙江省能源结构调整。
(三)氢能技术开发项目。依托集团公司中央研究院氢能技术优势,结合俄远东地区煤炭资源,在俄开发煤矿坑口氢站项目,推广氢燃料汽车加氢站产业项目。
(四)区域总部建设项目。为深化对俄能源合作,落实集团公司与地方政府经常性的工作对接,集团公司将在哈尔滨市选址建设区域总部,助力集团公司谋划俄远东开发战略。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详情见点击下载)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2.坚持回避制度;
3.坚持监督原则。
四、报名、任职基本条件、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2.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录用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实践经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5.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二)任职基本条件
1.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现岗位工作时间均按整年计算;
2.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18年9月30日。
(三)黑龙江分公司本部缺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见附件1
(四)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缺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见附件2
(五)各战略目标项目组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
见附件3
五、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答辩面试、体检、录用。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10日17:00前。
(二)报名方式
1.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表发至应聘单位指定邮箱。
2.邮件名称为应聘单位名称、部门或应聘项目+应聘岗位+岗级+姓名。
3.《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3)填写后,需打印、本人签字确认,再做成扫描件(JPG格式或PDF格式);
4.邮件内容包括《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3);《应聘简历表》(附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其它获奖证书或说明资料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三)要求
1.应按照《公开应聘报名表填写说明》(附件6)要求填写《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招聘报名表》和《应聘简历表》。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要求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
七、资格审查及录用流程
(一)资格审查
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按照《黑龙江分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组织考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较多时,黑龙江分公司将组织应聘考试,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答辩面试环节人选。
(三)答辩面试
1.答辩面试将按照《黑龙江分公司公开招聘答辩面试办法》中规定程序进行;
2.具体答辩面试地点、时间,将会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答辩面试时需携带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五)薪酬待遇
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按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相应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六)考核期规定
聘用人员执行3个月考核期。考核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出任相应岗位,其考核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核不合格的,结合其本人具体情况安排适当工作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说明
1.应聘材料须真实可靠,需本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实、造假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调动(离职)手续由本人办理;
3.在没有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4.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玲
联系电话:0451-51868919 13842342468
报名邮箱:lijinling@spi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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