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镇街财政所招聘31人公告
2018年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镇街财政所招聘3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8月23日17:3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充实镇、街道财政队伍,增强基层财政所人员力量,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管理的意见》(宁政办发[2015]027号)和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涉农镇街财政编外辅助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宁编办[2018]58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涉农镇街财政所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njgc.gov.cn/)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南京市高淳区镇街财政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高淳区户籍。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高淳区人力资源市场(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号),联系电话:15077875290,025-68901036。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非财务财会类、计算机(大类)类(不含电子信息类)专业的,还须提供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南京市高淳区镇街财政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1)笔试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知识》,主要涉及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财务财会、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要求为准。
(3)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编外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咨询
高淳区财政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7330717。
五、招聘监督
高淳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5-57311039
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338710
本公告由高淳区财政局、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高淳区镇街财政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