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苏州常熟市辛庄镇招聘15人公告
2018年江苏省苏州常熟市辛庄镇招聘1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8:30至8月11日16: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镇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
具体招聘范围和岗位等详见《2018年辛庄镇公开招聘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态度认真,敬业负责,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熟练使用本地方言。
4、明确具体招录单位的岗位,需符合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现任在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家庭成员不得报考该村、社区的任何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8月11日(8:30—16:00)
2、报名地点:常熟市辛庄镇政府五楼1521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以下所有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报名随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及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部分岗位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或会计职称证明,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者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2018年辛庄镇公开招聘各类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交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开考比例3:1的,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量决定。
笔试前,由辛庄镇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
(二)笔试(占40%)
1、笔试形式和内容:报考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csjdks.com/)公告栏。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以下相关网站的网址同上,不再重复)
3、笔试成绩公布:成绩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公告栏予以公布。笔试不设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含加分,占60%)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公告栏通知。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公告栏内予以公布。
面试加分项目:
中共党员、近三年获得优秀士兵的退伍军人或获得镇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荣誉的人员加2分(以上各类项目不重复加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录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网站公告栏内公示7天(含休息日)。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反映问题严重且属实的,则不予录用。反馈电话:52489004、52991928。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由镇组织人事部门发出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由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需经组织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合格的,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考核、考察不合格的,实行辞退或解聘。
四、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招聘程序。招聘工作将由镇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应试人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52481001、52991928。
五、其他
1、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是否递补,由辛庄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量确定,领导小组由镇相关分管领导,组织、纪检、宣传、统战委员,组织人事科员等组成。
3、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如在收到录用通知后7日内未解决的,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的村(居、场)工作人员不列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管理。
六、本简章由辛庄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489004、5248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