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文史研究馆办公室招聘6人公告
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文史研究馆办公室招聘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9:00至8月3日16: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文史研究馆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文史研究馆办公室为宁波市政府委托市政协办公厅组建并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承担开展宁波历史文化的挖掘整理、展览展示、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注:1、户籍、历届生的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报名,且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前一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等同于国内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外学籍证明报名,且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2、“宁波大市生源”指:参加高考或研究生考试时,为宁波大市户籍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8年7月27日9:00时至8月3日16:00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文史研究馆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8月6日9:00时至8月8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8月9日9:00时至8月9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截止时间为8月9日16:00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8月10日9:00时至8月13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
报告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8月22日9:00时至8月24日16:00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请保留至面试结束)。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25日(周六)上午9:00时至11:00时,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bhrss.gov.cn)和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网站(www.nbzx.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空缺面试名额,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通知》另行发放。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2096、8918223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2098、89182219。
附件: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