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2018年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8:30至7月19日17:3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十堰市茅箭区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综合协调指挥中心、十堰市茅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通过购买服务(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十堰市茅箭区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综合协调指挥中心协理员6名;
十堰市茅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在十堰城区有固定住所;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予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 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人社局机关事业科(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71号)。
(三)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是否组织笔试,由招聘单位视报名情况确定: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达到该岗位拟招聘人数4:1的,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80%),作文(占20%)。卷面满分为100分。如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4:1,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二)面试。如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区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实行劳务派遣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七、岗位职责及待遇
十堰市茅箭区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多元化解综合协调指挥中心协理员的岗位职责:负责矛盾纠纷的收集、受理、分流、汇总、反馈、综合协调、研判分析、督办等工作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堰市茅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辅助人员的岗位职责: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理、立案、信息录入、办案记录、案卷整理归档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等有关事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