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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招聘12人公告

2018-07-05 21:02:52事业单位24 收藏
2018年江苏省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招聘1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6: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人员(合同制

2018年江苏省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招聘1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6: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人员(合同制工人)12人,用人单位为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人员主要从事数字化城管12319平台受理工作。

12319平台是综合受理、指挥全市城市管理问题的综合性信息化指挥平台,平台24小时不间断运行,实行白晚班工作制,平台管理员通过接听市民来电、接收网络投诉等方式,受理市民的举报投诉。

二、资格条件

①常州市户口;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吸毒等劣迹。

②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水平较好,普通话标准,能听懂常州话,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④适合夜班工作。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城市管理(http://cgj.changzhou.gov.cn/)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7月17日9:00——7月19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7月17日9:00——7月20日16:00

3.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及时缴费并查看缴费状态。对于“踩点”报名(临近报名通道关闭时才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对于“踩点”缴费(临近缴费截止时间时才进行缴费操作)所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亦由报名人员自负。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25日9:00起在(http://www.czks.cn/ExamTicket_SearchList.aspx?idShow=15)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基本写作能力。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2.时间:2018年7月28日(周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城市管理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常州城市管理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负责,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将在上述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参照常办发〔2014〕62号《关于规范常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以及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有关社会化管理人员的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常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

聘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85682989

监督电话:85689170

本简章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