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长治市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8年山西省长治市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8:30至7月22日18: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山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深入推进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长治高新区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附件一)。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长治高新区星星标准工业园一楼大厅(长治市太行北路188号)。
4.报名要求:
eq /o/ac(○,1)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对口,不得兼报、改报。报名人员要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长治高新区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二),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报名资料要真实、准确。
eq /o/ac(○,2)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红底证件照4张、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信息查询:
报名人员可于公告发布后通过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zctp.gov.cn)对整个引进工作环节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
2.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须按面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证、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证件的或证件内容不一致的,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4.面试结束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五)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核环节。考察考核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通过审核个人档案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体检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355-8583591
监督电话:0355-85055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