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阳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16人)
2018年山西省阳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1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9:00至2018年7月13日17: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山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山西省阳泉市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9日至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及其他紧缺专业人才时,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或45周岁(原则上按5岁一个年龄段划分)。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201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同一岗位不同学历间的专业要求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形成衔接、对应关系。
对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必须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规定,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24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的专门岗位进行招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分别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或到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领取《招聘简章》。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xyq.hrss.gov.cn/)
阳泉人才网(http://rczx.yq.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xyq.hrss.gov.cn/)
报名咨询电话为:0353-2296072,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7月9日9:00至2018年7月13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8年7月13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7月13日17:00至7月14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者的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9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岗位取消公告,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因减少招聘计划到1名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仍达不到3:1而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名额,做如下调整:
报考条件放宽为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其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变,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7月20日9:00—21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予以取消。
调整报名工作后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24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本次招聘工作的资格初审由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会同各用人单位在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业务大厅共同审核。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18年7月11日9:00至2018年7月15日17:00(因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7月21日9:00至2018年7月23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8月6日9:00起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为:0353-2296072。
(四)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18年7月15日17:00(因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7月23日)之前,到阳泉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选。
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书、报到证(全日制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的编制招聘简章、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初审、复审、验证学历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组织体检、公示和培训等项工作,委托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三、招聘岗位名称表
见附表: 《阳泉市201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
四、考试的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艺术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类、艺术类)=《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笔试成绩(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
上午 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工作包括出题、阅卷、登分等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对象为护理类的,面试采用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看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考察其对护理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公共类和医学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艺术类的,主要考察个人基本功和专业技能。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的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按各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公共类、艺术类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医学(护理)类的按医学(护理)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五、聘用
(一)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应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四)对拟聘用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并进行人才素质测评。培训内容除基本的时事政治外,主要是爱岗敬业、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特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人才素质测评,重点检测其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取向并出具评价报告,作为其上岗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经考试、考核、体检和培训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阳泉人才网和用人单位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督促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同时,委托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对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对聘用的所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为0353-2296802、2296809、2296067、2295107
本公告由阳泉市201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附件:阳泉市2018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