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25人
2018年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2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6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陕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切实解决执法力量薄弱问题,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5名,主要从事城市规划监察、市容市貌协管及文秘信息宣传工作。计划招聘规划监察执法协管人员12名(男9女3)、市容市貌协管人员8名(男6女2)、文秘信息宣传工作人员5名(男女不限)。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8 年7月1日为准)。
3.报考规划监察协助执法、文秘信息宣传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市容市貌管协管人员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为石泉县户籍或石泉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贫困系统认定为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用。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2.地点: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14 楼1426室(地址:向阳路东段春潮北广场)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报考者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士兵退伍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另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白底免冠两寸照片4 张现场提交,一律不接受他人代为报名或网络报名。
4.报名时根据招聘岗位进行填报,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工作人员按要求当场对报名资格予以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存在较大争议的,待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说明理由、答复处理。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在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14楼1426室(报名地点)领取,逾期未领不得参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7月8日,共一个综合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涵盖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知识等。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满分100分。
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低于参加各岗位考试总人数平均成绩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宣布,并由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资格确认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审议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对象。
(五)公示聘用
体检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商议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身份。聘用人员由石泉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如继续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五、薪酬待遇
1.文秘宣传岗位月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即:基本工资1600元+绩效工资600元+岗位工资600元);
规划监察岗位月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即:基本工资1600元+绩效工资600元+岗位工资300元);
市容市貌管理岗位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即: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600元)。
2.岗位工资仅限于所设定岗位享受,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按要求增减变更。
3.合同期内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自费)。
3.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工作人员招聘规定执行。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考生自行在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并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或当地公安机关完成政审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