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襄阳老河口市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2018年湖北省襄阳老河口市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止。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湖北省襄阳老河口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对象及要求
1.数量:引进50名紧缺高层次人才。
2.专业及名额:经济学类4名、金融学类4名、管理专业3名、旅游管理类3名、城市建设类4名、测绘类4名、材料学类2名、生物医药学类3名、食品卫生学类3名、农业农学类4名、计算机类4名、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4名、法律法学类4名、其他类4 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届往届毕业生),或注册类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注册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⑴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⑵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⑶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⑷已在老河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聘)用的人员。
三、方法步骤
1.发布公告。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襄阳日报、襄阳党建网、襄阳人事考试网、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老河口电视台等各类媒体网站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6月22日止。
⑵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委托报名和网上报名三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市场(老河口市委大门西侧)。符合条件人员可在报名现场领取《老河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或登陆老河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hk.gov.cn)下载并填写《老河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后,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职称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电子照片)上传到报名指定邮箱(lhkrcb2008@163.com)。咨询电话:0710-8224277;18727151417。
⑶报名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填写《老河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二份,提供近期红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职称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⑷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老河口市委人才办和老河口市人社局根据资格条件共同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面试。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照2:1的比例(每有2名面试人员确定1名引进计划)削减引进名额计划。面试开考前有2人符合条件,开考时考生缺考,允许1人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对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仪态举止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达到平均分以上的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资格条件等。
6.体检。考察结束后,组织考察对象集中进行体检。
7.确定人选。根据组织考察、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选聘人员。
8.公示。对拟选聘人员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9.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市委人才办拟定聘用人员分配方案,报市委审定后,由老河口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统一纳入老河口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财政全额拨款,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和实际聘用岗位落实相应工资待遇。
2.生活补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老河口工作期间由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给予36000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给予24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5年内,由工作单位免费提供过渡性住房,其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按照有关规定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