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5人)
2018年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1日(周二)9:00起至6月5日(周二)16: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湖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切实解决我区专业人才紧缺现状,为推动我区“提升城市经济首位度、打造社会发展首善区”提供人才保障,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委、区政府决定2018年面向社会引进35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A证,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报考相应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士);报考足球教练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沙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足球教练有相应经历的,年龄可放宽为不超过45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5.服从工作安排。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报考前在原单位服务期未满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岗位及专业要求
共35名。详见附表《沙市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此次人才引进不安排笔试环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形式确定。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在荆州日报、荆州党建网、荆州市人事考试网、沙市区人民政府网、今日沙市和沙市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报名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发送邮件和登陆荆州市人事考试网三种方式报名。
现场报名,可在沙市区长港路100号区行政中心3A楼区委组织部310室和各宣传推介会现场(推介会的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需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件及材料。报名时间2018年5月1日(周二)9:00起至6月5日(周二)16:00截止,不含节假日。
发送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发送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及材料的电子照片和电子版到ssqgbs@163.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5月1日(周二)9:00起至6月5日(周二)16:00截止。
登陆荆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报名,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时间2018年5月25日(周五)9:00起至6月5日(周二)16:00截止。
本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电话咨询,报名登记表可在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时,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审核确定。审核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初审并经报名调剂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面试(6月上中旬)。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需在面试举行之日前5天申明放弃,因考生放弃面试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若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5.考察(6月下旬)。一般实行差额考察,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后,没有差额考察人选的,经研究后可实行等额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入围人选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职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入考察的人员须准备:下载打印的《沙市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交考察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视具体情况,经研究后可进行递补。
6.体检(6月下旬)。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公示及聘用(7月上中旬)。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用对象确有不宜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同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人事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8.关于调剂。在资格审查、面试及聘用等环节,可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剂。
三、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3.引进人才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4.发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补助费。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外发放人才补助费(包含安家费、人才津贴、房租补贴等补助项目,实行包干发放)。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高层次人才补助费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高层次人才补助费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引进教师人才中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的,可享受硕士研究生人才补助费。
5.服务期满后,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常态化人才管理序列,相关待遇按政府有关政策执行。
6.协助解决随迁家属和子女入学问题。引进人才家属需要随迁就业的,可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解决其配偶随迁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沙市区就读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7.优先解决落户问题。引进人才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优先落户。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咨询。涉及学历、专业和其他引进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沙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716-8883910、0716-8883912,邮箱:ssqgbs@163.com,举报投诉电话:0716-8883906。
2.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沙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及时公告。
3.注意事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名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聘机会。考生在报名后应保证通讯畅通。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也不指定参考书目。
4.此次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未尽事宜由沙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沙市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沙市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