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政府购买岗招聘公告(11人)
2018年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政府购买岗招聘11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3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山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方式招聘11名工作人员,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榆次区水利局、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晋中盛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水利局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岗位:
市容环卫检查考核员6名、考评系统操作员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共计招聘人数8名;
2、区水利局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招聘岗位:
文秘岗1名,宣传岗1名,水利业务岗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晋中市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市容环卫检查考核员岗位:适合男性,有C本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车辆;
(2)考评系统操作员岗位: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要求计算机专业;
(3)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中文、文秘、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二)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专业可以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3、晋中市户籍;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文秘岗位:专业要求中文、文秘、汉语言类专业;
(2)宣传岗位:专业要求新闻传播类、电影电视广播类专业;
(3)水利业务岗位:专业要求水利类相关专业。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榆次区经纬南路1号(经纬中国银行二楼)
3、联系电话:2493111(晋中盛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3363544612(房先生)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入学前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证明原件留存);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加盖有效印鉴的证明;
(6)报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岗位的须提供上述招聘条件要求的特殊技能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4张。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18年 5月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考试体检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单科成绩和总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5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职位 1:2比例,确定为面试人选。如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开始前,若公示面试的人员确认不参加的,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开始后,因公示面试的人员未参加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4、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聘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聘用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其他需要政审的内容。政审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递补政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网站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形式、工资待遇及保险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水利局派遣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由派遣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不胜任者予以辞退。
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按2000元+30元/年计发,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有关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和内容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联系畅通。因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