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人)
2018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人)
考考公务员网2018年4月11日讯: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经菏泽市定陶区委区政府同意,菏泽市定陶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4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包括2018年7月之前能够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定陶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从定陶区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凡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有违法犯罪记录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
聘用人员须符合回避亲属关系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dtgwy@163.com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电话”,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5日17:00前。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信息先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2)现场审查。审查时间:2018年4月26日、4月27日8:30-12:00,14:00-17:30。审查地址: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公务员办公室(定陶区东丰路东段)。现场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同底版)。符合报名条件的,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2018年4月28日8:30-12:00,14:00-17:30在现场审核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报名、聘用资格,通报相关部门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其岗位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菏泽市定陶区电视台“记者”、“电视编导”招聘计划统筹使用。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60 分掌握。
三、考试
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写作备考资料
笔试时间:2018年5月6日 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
【面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应届毕业生、年龄小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个人档案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六、其他
本简章由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ingtao.gov.cn)发布,详细地址请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栏,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0-2223693
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