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年江西省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4月12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江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加强江西省赣州市民宗局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有关规定,经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江西省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赣州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现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2名,现有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行政管理人员2人。
二、考选条件
(一)报考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工作表现好,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含称职/合格)。
(3)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详见《赣州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附件1)中专业、学历及年龄等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指本岗位考选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4月8日当天出生为超龄)。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选程序方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通过发布考选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4月12日(8:30—11:30,14:30—17:30)。
3.报名地点: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秘书科(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701室)。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带齐以下证件、资料:①《赣州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请登录发布本招考公告的网站下载);②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取得正式编制并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由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
2.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4月 19日-4月20日(8:30-11:30,14:30-17:30)到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赣州市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7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其本人。报考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考选计划数不得低于3:1,低于3:1比例将相应调减或取消考选计划数。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聘用资格。
(三)笔试(100分,占总成绩60%)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一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评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根据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公告网站进行公告。
(四)面试(100分,占总成绩40%)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入闱面试考生按照《入闱面试人员公告》要求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若经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仍未达到3:1的,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考人数)时,则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当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考察。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已达到3:1,但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折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选比例1:1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末位同分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医院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考生自行负担。
(六)考察
由赣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安排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或个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笔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发布招考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生现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科级职务的,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等级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职务按职员执行。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8391787
附件2诚信报考说明
附件3赣州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