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汕尾市城乡规划局招聘公告
2018年广东省汕尾市城乡规划局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3月30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活力,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办理招聘雇员制人员有关业务程序的通知》(汕人社函〔2016〕87号)和市编委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党政群机关、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6〕5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汕尾市城乡规划局决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推行后勤服务社会化,实用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用人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保密观念强,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
5、具有办公室文员基本工作技能,计算机应用水平一级以上(含一级),熟悉Excel和Word等办公软件;
5、熟练掌握普通话,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年龄要求18-30周岁(1988年3月26日-2000年3月26日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7、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8、持C1以上(含C1)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熟悉市区地理情况,能够熟练地驾驶机动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受党政纪开除处分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需要任职回避的;
5、其他不适合的情况。
四、薪酬待遇
按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有关政府聘员的薪酬规定执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三年。
五、工作程序
(一)成立汕尾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成员为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和考录小组,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制订《汕尾市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办公室辅助人员)招聘方案》,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考录小组(不少于5人)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成员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中抽调组成,负责本次聘员的面试工作。
(二)公告及报考形式
1、公告:本次公开招考信息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在汕尾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swghj.gov.cn/公布。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3月30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注:周六日正常休息)。
3、报名地点:汕尾市城乡规划局309室(地址:汕尾市区政和路中段规划大楼)。联系电话:0660-3369216,15820304588,联系人:黄晓川。
4、报名方法:本次实行公开招聘,由本人凭身份证到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5、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者请提供填写好的《2018年汕尾市城乡规划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驾驶证,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录方式: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由汕尾市城乡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有关领导同志进行监督指导。考录小组成员由市规划局机关及局属人员组成。届时将以面谈的形式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对考评结果给出客观的评价意见,并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在汕尾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布。政审合格,择优录取。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汕尾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和公示:参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汕尾市城乡规划局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聘员招聘工作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同时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整个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在选拔招聘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对违法违规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七、本次招聘方案由汕尾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