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3名)
2018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3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8年3月21日讯: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精神,双鸭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
(一)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双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双鸭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六)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双鸭山市畜牧兽医局
(八)双鸭山市农业委员会
(九)双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十)双鸭山广播电视台
(十一)双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招聘计划
详见《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考生可登陆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点击进入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网址:(http://www.hlsys.lss.gov.cn/syshrss/)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4月9日8:30至2018年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点击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申请(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缴费确认。申请成功的考生可在2018年4月9日8:30至2018年4月14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报名费100元。报名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3)注意事项。
①考生只能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考生上传照片须为2寸蓝底或白底的标准证件照, jpg格式,20KB以下。
③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④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1,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数的,视情形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⑤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相关要求
①完成报名的考生须在2018年5月6日至7日登陆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按规定时间自行打印。②未按期限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不予退还。④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提供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权利,不予加分。报送地址: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科。(安全大厦804室)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学科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报考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的,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类别为管理人员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加分政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凡是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笔试成绩加5分,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四)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计,低于六十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核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
(七)公示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网络技术电话0469-4289558、咨询电话0469-6136633
双鸭山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