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行政事业单位招聘(72人)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考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
1、报名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日后出生;
(7)除部分岗位特别备注外,其他岗位均不限户籍;
(8)长安镇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聘员以上人员不属本次招考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长安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0日(10个工作天)。
4、报名地点:长安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813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长安镇组织人事办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入围拟招录人选后,考生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学历验证报告。
三、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1、笔试
招聘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所有岗位设开考比例限制,符合报名资格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需达到3:1或以上才能开考,若未达到3:1比例,将根据符合资格报名人数裁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考岗位。受招考计划裁减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人员可参与岗位调剂,重新选择满足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评委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录人选,在长安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录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我镇普通聘员待遇标准发放。
八、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长安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应届毕业生若被录取,应在2018年8月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办理录用手续,逾期将取消录用资格。办理录用手续的时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定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85533913—485、482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