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名)

2017-12-21 21:17:02事业单位642 收藏
  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12月21日讯:为充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

    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7年12月21日讯:为充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3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夫妻分居两地或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岗位简介表中部分不限户籍岗位的人员;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2018年1月3日前);

  (四)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须是在我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五)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5日);

  (六)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1月3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周年。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月3日9:00~1月5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1月3日9:00~1月8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K)。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有困难的,统一于2018年1月8日9:00~15:00到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现场缴费(地点:武进区府西路18号,府西路跟武宜中路交叉路口,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月9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月11日~1月12日在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如有问题,请与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三、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考核办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2018年1月14日上午8:30~10:10。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将在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的50%。

  (二)资格复审

  1.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01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余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01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费100元。

  4.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01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总分的80%。其余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01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其余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10966

  网报咨询电话:0519-8631091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6313505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