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
2014年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12月8日讯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试行)》(遵府发〔2013〕15号)精神,结合戒毒工作实际,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2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测试、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见具体岗位要求。
4、报考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队退役军人、体育运动学校毕业生、专业运动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招聘岗位所需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强制隔离戒毒、少年收容教育、收容教育;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其他情形的。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报名及加分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9日至13日9:00—16:00
3、报名地点: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新蒲新区)
4、报名所需资料: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201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201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考者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6、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同时缴纳100元报名费和考务费。未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期间,次日9:30前,将在报名点张贴公布前1日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3:1但超过1:1的,该岗位招聘人数不调减;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1:1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在报名结束后要对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书面向强制隔离戒毒所申请改报或退费。申请改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岗位;申请退费的,由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给予退费。
7、领取准考证
(1)报考01岗位并缴费的考生于2014年12月15日-17日9: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收费发票到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报考者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以下2种加分类型的,可以按规定累计加分。加分计入折算前的笔试总成绩。
1、体育技能加分
2014年12月13日前,参加市级以上运动会获得名次的,予以相应加分。参加同一比赛项目,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加分分值为限,不累计加分。
(1)获全运会比赛个人第一名的,加10分;获得第二、三名的加5分;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的加3分。
(2)获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其它全国性比赛个人第一名的,加8分;获得第二、三名的加4分;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的加2分。
(3)获省运会个人第一名的,加6分;获得第二、三名的加3分;获得第四名至第八名的加1分。
(4)获市运会个人第一名的,加3分;获得第二、三名的加1分。
2、综合奖励加分
2014年12月13日前,被军队团以上机关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市级以上机关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的,予以相应加分。因同一事项获多次表彰的,按高等次表彰计算加分,不再累计加分。
(1)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机关表彰奖励的,加5分。
(2)获军队团以上机关或县级党委政府、市级机关记个人一等功的加10分;个人记二等功的加8分;个人记三等功的,加3分;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的加1分。
(三)、加分确认
加分审查工作由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遵义强制隔离戒毒所201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填写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提交《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截至报名结束时未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统一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