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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西平定县招聘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54名

2014-11-19 20:01:02事业单位199 收藏
 54名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2014年12月1日8:30至12月5日18:00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2月1日起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

 54名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2014年12月1日8:30至12月5日18:00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2月1日起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近期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4:1;若招聘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4︰1的,要核减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4︰1,如招聘计划核减到1名仍达不到4︰1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其中,依据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医疗卫生类可降低开考比例,但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

  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于2014年12月9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4年12月2日9:00——2014年12月7日22: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4年12月16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写),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2、现场报名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和职位特征,平定文化馆招聘的声乐演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平定县人才中心(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9日8:30至10日18:00。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法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1吋红底免冠照片2张。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形式。

  1、笔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科目分别为:

  公共类: 《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疗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 《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教育类: 《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知识》

  工勤人员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规范》

  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等内容

  (2)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为:

  公共类: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医疗卫生类: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医学基础知识》×60%

  护理类: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护理基础知识》×60%

  教育类: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40%+《学科知识》×60%;

  工勤人员类: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道德规范》×4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21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学科知识、职业道德规范、护理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5日左右,请考生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资格复审及递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等有关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原报名网站,不再进行逐一通知。

  2、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按照考生报考职位以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入围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报到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入围人员均应提供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已就业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对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法人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在资格复审阶段,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空缺按照报考该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的具体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报考职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体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对体检结论不合格且本人申请复检的,须在另一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复检,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再递补。